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按照青岛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通知》、《关于调整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考核方式的通知》要求,结合口腔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试考核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和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并监督各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工作。
(二)各招生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教授或主任医师),负责制订材料审核评估及综合能力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具体组织实施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工作,做好工作人员培训、考生材料审核评估、综合能力考核等具体工作。
(三)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招生考试人员,不得参与招生考试考核各环节工作。
(四)口腔医学院负责考试期间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人员管理、场所防疫管控和应急处置等。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青岛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招生考核过程,规范考试考核各环节,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针对各招生学科专业特点及线上考核方式,精心设计考核内容,切实做好优秀学生选拔工作。
三、考试方式
采用“材料审核评估+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方式。综合能力考核采用网络远程方式。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材料审核评估占总成绩的20%,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80%。
(一)考试考核办法
材料审核评估(20%):
学业水平及研究能力材料(近5年论文、专利、奖励、参与的社会活动、外语成绩等)(分值20分)
综合能力考核(80%):
1.英语水平考核(每项10分,共20分,时间5分钟)
(1)1分钟英文自我介绍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2.专业水平考核(每个病例10分,共20分,时间8分钟)
汇报考生本人的2个专业病例PPT,须展示带有医院名称、病历号和考生签名的真实病历图片。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PPT展示每项10分,考官提问20分,共40分,时间17分钟)
(1)5分钟展示考生近3年的科研成果PPT
(2)5分钟展示读博期间拟开展的课题研究PPT
(3)考官提问
(二)审核评估材料的收取、汇总
与考生逐一签订《青岛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及考试过程诚信。考生需跟报考导师联系以确认导师招生计划,并按时提交审核评估材料。确因疫情所限无法按时提交材料者,须向口腔医学院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能力考核。审核评估材料包括:
(1) 青岛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正反面打印)。
(2) 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书原件。
(3) 硕士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部门公章)。
(4) 往届生须出具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须出具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 青岛大学2021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附件1)。
(6) 能反映本人学业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证明,如已发表的论文(SCI文章附收录证明,中文文章附期刊封面、目录页等)、专利、奖励等。
(7) 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原文。
(8)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9) 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入学时查验原件。
(10) 青岛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
(11) 青岛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在指定日期前考生按照清单依次排列生成电子版压缩文件,并以“考生姓名-报考研究方向-报考博导姓名”命名发送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按照材料清单依次装订发送给收取人。
序号 |
学科名称 |
电子材料收取邮箱 |
纸质材料收取人 |
纸质材料收取地址 |
收取时间 |
1 |
口腔医学 |
qdkqyjs@163.com |
滕老师、苏老师 |
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38号青岛大学医学院综合楼505室 |
2021年4月13日前 |
(三)网络考试考核主选平台为腾讯会议,备用平台为钉钉。
1. 网络远程考核将采用双机位模式:“第一机位”,建议采用1台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位于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建议采用1部手机,位于考生侧后方。考试前出示身份证。
2. 如发生网络中断等突发情况,请不要紧张。老师会主动与你联系,按要求进行操作即可。请务必保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切勿随意更换手机号码。请备用钉钉。
3. 提前通知平台测试和模拟演练,时间4月15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4. 考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以“青岛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为准。
(五)考试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9日前 |
学院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并送交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
4月10日前 |
学院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办法 |
4月13日前 |
学院完成考生资料收取 |
4月15日 |
网络平台测试和模拟演练 |
4月16、17日 |
完成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综合考核 |
(六)录取
1.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即材料审核评估(20%)+综合能力考核(80%),并保留两位小数。
2. 录取原则: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该导师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 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不符合报考条件、网络考核违规违纪等考生不予录取。
6. 提供虚假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
7. 录取后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项参照青岛大学《关于调整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考核方式的通知》执行。
五、咨询服务
咨询人:滕老师、苏老师
办公电话:0532-8595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