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统招研究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
序号 |
项目 |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相关文档 |
备注 |
1 |
调整课表 |
第1周 |
受理任课教师特殊原因的调课申请。 |
《青岛大学研究生调课审批表》 |
1、为保证教学秩序有序进行,请严格按课表授课,没有特殊情况不要调课。 2、各学院(系)于第二周及时汇总调课情况,报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3、各学院(系)将调课结果及时通知研究生督学。 |
第2周 |
集中调课,并将调课情况通知到任课教师和研究生 |
2 |
教学进度表 |
第3周 |
上交教学进度表 |
《教学进度表》 |
教学进度表由教研室和学院(系)备案。 请严格按照课表和教学进度表授课,有关领导及督学将进行教学检查。 |
3 |
重修手续的办理 |
第2周前 |
课程未通过的学生需要办理重修手续(未办重修手续,不能参加考试) |
《重修申请表》 |
请准时通知到需重修的学生,手续一式三份,交医研办一份,任课教师一份,学院(系)留底一份,第二周后不再受理重修事宜。 |
4 |
英语免修手续办理 |
第3周前 |
学生英语免修手续办理,执行规定见研究生手册相关要求 |
《课程免修申请表》 |
通知学生查看研究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办理。 |
5 |
缓考及补考 |
第2周 |
公共课缓考及补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
《缓考申请表》 |
专业学位课缓考及补考由开课学院(系)请按规定自行安排。并于第3周末前完成。第4周前将补(缓)考成绩单报医研办。 |
6 |
回收成绩单 |
考试结束后2周内 |
回收、核查专业课成绩(包括补、缓考成绩),上交纸质成绩单一份 |
《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系统模板2015级)》 |
打印纸质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学院(系)盖章,交医研办。 |
7 |
学生成绩管理 |
|
管理学生成绩 |
|
各学院(系)于9月5日-6日到医研办领取本学院(系)学生选修课程成绩单,并通知学生个人成绩,及时参加补考和重修。 |
8 |
考试安排 |
第13周起 |
根据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安排专业课考试 |
《研究生结课通知》《监考规则》 《考场规则》 《期末考试考场记录》 |
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
9 |
排课工作开始 |
第14周起 |
依据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专业课的排课 |
|
各学院(系)根据公共课安排的时间再安排专业课,请务必认真审核 |
10 |
教学工作量核算 |
第15周 |
按照课程表和教学进度表认真核算 |
|
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
11 |
考试周 |
19、20周 |
考试周 |
|
请严格考场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