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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2016年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5     点击量:

人力资源处-2016年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通知


根据青岛市《关于2016年上半年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排,2016年上半年办理申请的范围为:2012年-2015年国内毕业的研究生和2012年-2015年来青就业的国外留学研究生。

2016年毕业的国内研究生和2016年来青就业的国外学历研究生于2017年进行补贴申报,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已领满三年的老师也无需再申报。请符合申报要求的各位老师,请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在7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交到办公楼231房间。

一、首次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提交以下材料1. 国内毕业生(1)提交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交给我,不用提供;未交的请将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只复印带有个人信息和加盖公章的两页,未签订的请到231签订);(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两份; (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必须是青岛市,否则无法申请)(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电子版。国内毕业生材料顺序:申请表-学历学位复印件—报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注明(青岛大学 宁夏路308号 85955849)】。2. 留学回国毕业生(1)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只复印带有个人信息和加盖公章的两页,未签订的请到231签订);(3)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必须是青岛市,否则无法申请)(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电子版。 留学人员材料顺序:申请表-学位认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户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二、已申领过研究生住房补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国内毕业生:派遣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2.留学回国毕业生: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联系人:纪朝彬 咨询电话:85955849

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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